电池消费税新政9月1日落地:锂电池首次纳入征税范围,光伏电池2027年起征,企业如何应对?
2026年7月16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部分电池消费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0号),对实施逾十年的电池消费税免税格局作出系统性调整。这是自2015年电池消费税框架建立以来力度最大的一次政策修订,涉及锂离子电池、光伏电池、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等多个核心品类,自2026年9月1日起分步施行。
一、政策背景:从普遍免税到"成熟征税、前沿免税"
我国自2015年2月1日起将电池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统一适用4%税率,但同时对无汞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等七类产品免征消费税(财税〔2015〕16号)。该政策以促进节能环保为导向,落地十余年成效显著。
然而,国内电池产业格局已发生根本性转变:锂离子电池赛道在技术水准、产能体量、全球市场占有率层面均实现跨越式突破;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等新一代储能技术持续迭代成熟。与此同时,部分电池细分赛道陷入低价恶性竞争,制造企业利润空间持续压缩。原有大范围免税政策已无法匹配产业现阶段发展特征。
20号公告以"分类管控、分步推进"为原则,对成熟技术恢复征税,对前沿技术继续免税,引导产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
二、分阶段税率安排:两年过渡,阶梯上调
20号公告采取阶梯式税率退坡机制,为行业预留充足过渡缓冲期:
| 电池品类 | 起征时间 | 初始税率 | 上调时间 | 上调后税率 |
|---|---|---|---|---|
| 锂离子蓄电池、锂原电池、无汞原电池、镍氢蓄电池、全钒液流电池 | 2026年9月1日 | 2% | 2027年9月1日 | 4% |
| 光伏电池(太阳能电池) | 2027年4月1日 | 2% | 2028年4月1日 | 4% |
光伏电池起征时间较锂电池延后7个月,上调周期也更长(12个月 vs 锂电池的12个月),考虑了光伏行业当前的市场回暖节奏与企业承受力。
三、定向免税:钠电、固态电池等前沿技术获政策窗口
20号公告明确,自2026年9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对以下产品继续免征消费税:
- 钠离子电池
- 固态电池
- 燃料电池
- 光伏电池中的钙钛矿电池、叠层电池、砷化镓电池
这一安排体现了"成熟技术征税反哺、前沿技术轻装上阵"的政策导向。钠离子电池正处于示范应用向规模化量产过渡的关键期,免税有助于缩小与锂电池的成本差距;固态电池作为下一代动力电池核心方向,免税可降低研发试错成本。
四、合规要点:免税须CMA检测报告
享受上述减免税政策的电池产品,须符合该产品的国家标准,且纳税人在首次申报减免消费税之前,须取得持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徽标)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没有国家标准的产品,不得享受减免税政策。
此外,公告明确了消费税抵扣规则:已缴纳消费税的电池产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电池的,准予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扣除原料已缴消费税税额。自产自用的应税电池产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电池的,不缴纳消费税。
五、企业应对建议
- 税负测算与定价调整:锂电池企业应尽快测算2%税率对毛利率的影响,评估向下游传导的可行性与幅度。据行业机构测算,若电芯均价0.5元/Wh,年出货量1000GWh,2%税率对应电芯端年新增税负约100亿元。已有头部企业(如亿纬锂能)发布调价函,自9月1日起内销产品在原不含税供货价基础上加征2%消费税。
- 出口企业关注退税路径:出口电池产品在出厂环节按同期税率计征,完成出口报关后可按"先征后退"政策申请退税,需提前梳理退税流程与单证要求。
- 前瞻布局免税技术路线:处于技术选型期的企业,可关注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等免税品类的产业化进度,评估技术路线切换的可行性。
- 立即启动CMA检测:凡计划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在首次申报前完成CMA检测报告,检测周期通常需数周,应尽早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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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蓬提示:锂电池首次纳入消费税、光伏电池2027年起征,相关生产销售企业应重新测算成本与定价并规范消费税申报。天蓬可协助企业评估新政影响、做好税务合规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