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风险管控里,发票是最容易出事的一环。金额对不对只是表层,进销项之间的逻辑关系才是重点。
进销匹配先做季度自查
做贸易的,进项发票的商品名称应该和销项大致对应。长期出现"进的是一批钢材,销的是软件服务"这种结构,系统比对时很容易被标记。生产企业看的是产能与开票量的匹配,一个只有两条产线的小厂月月开出千万级销售额,逻辑上讲不通。
自查不用复杂工具,把当季的进项、销项按商品类别和金额各拉一张表,看差额是否合理,以及有没有月份异常跳变。有差额不等于有问题,但要能解释清楚,比如季节性备货、样品赠送、出口退税的影响,解释口径提前写下来留档。
异常凭证收到了怎么办
供应商出问题,你手里那张进项票可能被列入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现行规定,被列入异常凭证范围的发票,尚未申报抵扣的暂不允许抵扣,已抵扣的原则上要作进项税额转出。这部分税额会直接变成当期成本。
应对方式集中在两件事上。一是核实交易真实性,合同、送货单、付款流水、入库记录,能凑齐的尽可能凑齐,这是申请核实的最基本材料。二是回头查供应商,对方是否走逃失联、是否被认定虚开,涉及金额大的,考虑更换供应商并把新增采购的合同条款收紧。日常防范很简单:新供应商合作前查一下成立时间、经营范围、纳税信用等级,价格明显低于市场的更要留心。
虚开这条线不能碰
《发票管理办法》明确禁止任何形式的虚开发票,包括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和介绍他人虚开。《税收征收管理法》对偷税的处理是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滞纳金按日加收万分之五。
现实中被卷入的方式往往是被动的:客户要求"票货分离",中介承诺"点数低",供应商主动多开。看着是帮个忙,责任落在自己账上。有一条底线值得坚持,发票内容必须有真实业务对应,没有业务的发票一张都不要碰。
申报前留一天做核对
申报截止日之前留出一天,把当期的发票、银行流水、账面收入三者对一遍。时间紧的月份也值得做,因为很多问题在申报前改,只是改一张表;申报之后再改,就是更正申报甚至涉及补税。
发票环节的风险,多数在业务发生时就埋下了。天蓬数字科技的代理记账团队每月做账时同步核对进销项匹配情况,收到异常凭证会第一时间通知客户并协助准备交易真实性材料,而不是等转出税额了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