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投和天使投资是科技企业"投早投小"的重要资金来源。为引导资本支持初创科技型企业,国家出台了针对性税收优惠: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直接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可按对应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该政策依据财税〔2018〕55号及后续延期公告执行,目前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

一、核心红利:投资额70%抵扣

政策的核心,是对"真金白银"的股权投资给予税收让利。具体分三类主体:

  • 公司制创投企业:以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满2年的,可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不足抵扣的可结转以后纳税年度。
  • 合伙制创投企业:法人合伙人和个人合伙人,分别按其对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实缴投资额70%抵扣;法人合伙人抵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合伙人抵经营所得。
  • 天使投资个人:投资满2年转让该初创企业股权时,按投资额70%抵扣转让所得;当期不足抵扣的,可在以后取得转让所得时结转,且死亡或转让所持全部股权后尚未抵扣完的,可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二、被投企业须是"初创科技型"

优惠不是投谁都行,被投方须满足初创科技型企业条件:

  • 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成立、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
  • 接受投资时设立时间不超过5年(60个月);
  • 接受投资时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业人数不低于30%;
  • 接受投资时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5000万元;
  • 接受投资时不属于被限制行业(如房地产、娱乐等)。

需注意的是,被投企业须在接受投资后2年内(满24个月)未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方符合"满2年"抵扣时点。

三、满2年怎么算、怎么申报

"满2年"以股权投资之日起至转让股权或抵扣时,实际持有满24个月为准。实务中通过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明细表》(A107030)归集填报,合伙制及天使投资个人按对应口径在经营所得或股权转让所得中核算。

享受优惠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留存备查"方式,无需事前审批,但资料必须齐全可查。

四、留存备查,避免事后争议

建议投资主体完整留存:投资协议、实缴出资凭证、被投企业符合初创科技型条件的证明材料、持股满2年记录等。天使投资个人还应保留个人名下实缴出资证明与股权转让完税凭证。资料缺失往往成为后续核查的主要风险点。

陕西天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为经财政部门行政许可公示的代理记账机构,业务涵盖代理记账、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代理、商务代理代办、软件开发与技术咨询服务等,可协助企业规范优惠申报与留存备查。

本文仅供参考,具体以官方文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口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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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蓬解读: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直接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可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政策延续至2027年底。建议投资主体留存协议与出资凭证、及时填报A107030表。天蓬可协助优惠申报与备查资料规范。

—— 天蓬数字科技 · 企业服务研究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