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登记申请人:侯英杰
利害关系人(撤销公司登记申请人):侯英杰(身份证号:110223********4289)
公司登记事项:设立登记
被许可人分别于2019年2月13日取得西安市高新区临界线百货商店的设立登记。撤销公司登记申请人(以下简称举报人)侯英杰向本局申请撤销该个体工商户的设立登记。本局依法受理了该申请,现已调查终结。查明事实如下:
经查:西安市高新区临界线百货商店分别于2019年2月13日取得由原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分局核准的设立登记;地址:西安市高新区丈八街办恭张村60排71号;经营者:侯英杰。我局通过对举报人询问调查得知,举报人对该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不知情,对设立登记资料中的签字不予认可,也从未委托任何人办理该个体工商户的设立登记。我局向该个体工商户等其他利害关系人邮寄了询问通知书,均未配合调查;我局对登记地址进行现场核查,该地址无此个体工商户。我局已将侯英杰举报事项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内相关利害关系人未提出异议。
综上,该个体工商户在向我局提交的注册登记资料过程中,构成提交虚假材料取得个体工商户登记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我局决定:撤销2019年2月13日核准的西安市高新区临界线百货商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10131MA6WEAWB4T)的设立登记,限期十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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