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开信息转载本文转载自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文发布于 2026年8月31日。【官方原文】为官方文件原封转载,仅作排版适配,未作文字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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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原文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西安乔冉物流有限公司:

2026年5月8日,我局接到周涛申请,称“西安乔冉物流有限公司”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冒用其身份信息,将其登记为股东、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要求我局调查处理。

西安乔冉物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5MA6W8DW181)于2018年11月29日由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生产资料生产要素市场管理分局核准设立,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周涛;注册资本:10万元;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二路中段五号1区8号楼1单元304号。2018年11月29日,该公司申请将股东、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登记为周涛,本局依法予以核准。

经查:周涛本人对西安乔冉物流有限公司2018年11月29日向本局提交的设立登记不知情,对被登记为股东、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一事不予认可。案件办理过程中,本局依法向相关市场主体和人员文志权、惠杰以挂号信方式发出询问通知,未获回应。我局对登记地址进行现场核查,该地址无此公司。我局已将周涛举报事项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内相关利害关系人未提出异议。

2026年8月14日,本局在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政务公告栏发布了西市监双生撤告字[2026]第002号撤销行政登记听证告知书,公告发布后五日内未有人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听证要求。

鉴于以上情况,我局经过综合研判,西安乔冉物流有限公司2018年11月29日向本局提交的设立登记申请,构成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七条之规定,我局决定:撤销2018年11月29日核准的西乔冉物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5MA6W8DW181)设立登记,限期十日内缴回营业执照,逾期作废。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产资料生产要素市场管理分局    

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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