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建〔2024〕1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激发涌现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称两部门)通过中央财政资金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新质生产力、完善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有力支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相结合,培优企业与做强产业相结合,通过中央财政资金引导和带动,充分发挥地方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提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增强产业链配套能力,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赋能,发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下称“小巨人”企业)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更多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2024—2026年,聚焦重点产业链、工业“六基”及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以下称重点领域),通过财政综合奖补方式,分三批次重点支持“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首批先支持1000多家“小巨人”企业,以后年度根据实施情况进一步扩大支持范围。
二、支持内容
通过中央财政资金引导和带动,深化上下联动、央地协同,增强政策实效性、培育系统性和服务精准性,提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补链强链作用,增强产业链配套能力。中央财政资金将支持重点领域的“小巨人”企业打造新动能、攻坚新技术、开发新产品(以下称“三新”)、强化产业链配套能力(以下称“一强”),同时支持地方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赋能:
一是支持“小巨人”企业围绕“三新”加大科技创新投入,不断夯实企业立身之本。即打造新动能,从人才、组织机构、设备条件等方面,加强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打造创新团队;攻坚新技术,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产生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成果;开发新产品,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移转化。
二是支持“小巨人”企业围绕“一强”提升协作配套能力,不断夯实产业基础支撑。即围绕重点领域龙头企业产业链供应链需求,加大产业化投入,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三是支持地方探索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赋能,不断夯实服务体系。即鼓励地方因地制宜、因企施策,推出针对性强、实用性高、精准有效的培育赋能举措,积极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地方重点向“小巨人”企业提供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诊断、人才培训、质量诊断等培育赋能服务,助力企业形成诊断评估、对标对表、改进提升的持续跃迁。鼓励地方立足产业特点,兼顾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大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建设以技术支持、成果转化、资金对接、企业孵化、产业融通等为主要功能的专精特新赋能体系。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申报。两部门将根据各省份(含兵团,下同)规模以上工业中小企业数量、“小巨人”企业数量,结合各省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绩效情况,并综合考虑区域发展基础差异,统筹分配拟支持“小巨人”企业名额。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聚焦重点领域,组织企业申报。申请企业须为有效期内的“小巨人”企业,且未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以及境外公开发行股票,须提出“三新”、“一强”推进计划(以下称推进计划)。推进计划可覆盖“三新”、“一强”单个或多个方面,须分别提出绩效目标,投资总额需超过2000万元。
(二)遴选推荐企业。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统筹考虑企业条件及推进计划,制定可量化可考核的统一遴选标准,遴选确定推荐支持的“小巨人”企业。对在上一轮财政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财建〔2021〕2号文)中已获得支持的“小巨人”企业不再重复支持。
(三)编报方案。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统一编制《XX省份第X批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称《实施方案》,模板详见附件)。按程序将《实施方案》联合上报两部门。相关佐证材料留存备查。
(四)确定支持对象并批复实施方案。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组织对各省份《实施方案》进行审核,重点审核推荐支持的“小巨人”企业是否符合支持条件(包括是否为有效期内的“小巨人”企业、是否在上一轮支持政策中获得支持、是否已公开发行股票、是否符合重点领域要求等),推进计划是否符合“三新”、“一强”(包括是否聚焦“三新”、“一强”,是否合理可行,是否清晰具体,是否具有强链补链稳链作用等),并对实施方案有关内容提出审核意见。剔除审核不通过的“小巨人”企业后,将按程序向社会公示,确定中央财政奖补支持的“小巨人”企业名单。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审核意见对《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程序报送至两部门备案,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予以批复。
(五)实施推进。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两部门批复的《实施方案》,制定实施管理办法,组织推进实施。获得支持的“小巨人”企业,需围绕提出的“三新”、“一强”推进计划,用好奖补资金,扎实推进;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按照要求,具体负责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赋能。企业提出的推进计划原则上不能调整,受经营环境变化确需调整的,需报经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调整后的推进计划投资额、绩效目标等不得降低。
(六)绩效评价。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企业推进计划完成情况、投资情况、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等组织开展年度绩效评价,明确绩效评价等次,以及继续支持的“小巨人”企业(仍通过可量化可考核的统一标准择优确定),评价结果与后续奖补资金安排挂钩。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于每年4月30日前将年度绩效评价有关情况报两部门,两部门组织抽查检查。对于抽查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由有关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落实整改。工业和信息化部于实施期结束后组织绩效评价,财政部按照绩效评价结果进行财政奖补资金清算。
四、资金安排
(一)奖补标准。新一轮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补政策拟沿用此前奖补标准,即按照每家企业连续支持三年,每家企业合计600万元测算对地方的奖补数额。
(二)资金分配。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审核通过的“小巨人”企业数量,按奖补标准提出资金安排建议。财政部按照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资金安排建议或绩效评价结果,按程序安排奖补资金,切块下达到省级财政部门。每批次奖补资金分两次下达,实施期初下达50%,实施期末根据绩效评价情况下达剩余资金。其中,对推进计划投资总额未达2000万元的企业,收回资金;对推进计划投资总额达2000万元以上但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企业,不再安排剩余资金。
(三)资金使用。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并向社会公示,避免简单分配。奖补资金总额的95%以上由省级财政部门直接拨付到“小巨人”企业,由企业围绕“三新”、“一强”目标任务自主安排使用;不超过奖补资金总额的5%可重点用于对“小巨人”企业培育赋能,包括向“小巨人”企业提供管理诊断、人才培训、质量诊断等培育赋能服务,建立健全以技术支持、成果转化、资金对接、企业孵化、产业融通等为主要功能的专精特新赋能体系,相关工作要求由两部门相关司局制定规范标准,统一进行组织部署,通知另发。
五、其他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做好《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严格落实申报审核责任。企业应如实、自主申报,并提供有关佐证材料,不得借助第三方机构申请。地方应采取措施,防范不良中介机构围绕申报企业谋取不当利益。两部门将加强政策解读、业务指导、监督管理和跟踪监测,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和存在的困难问题。
(二)加强资金管理。奖补资金管理适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1〕148号)。省级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按职责分工加强有关奖补资金管理,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管理和使用奖补资金,不得自行分配,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对检查考核发现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
六、2024年第一批工作要求
请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要求遴选推荐符合条件的“小巨人”企业,编制《XX省份第X批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作实施方案》,于7月31日前,将《实施方案》按程序联合上报两部门(加盖公章纸质版和扫描PDF电子版各一式两份)。
附件:XX省份第X批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作实施方案(模板).pdf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4年6月14日
附件内容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所属领域 | 推进计划名称 | 支持该企业实施推进计划的作用、意义说明(不超过 200 字) | |
|---|---|---|---|---|---|
| 1 | |||||
| 2 | |||||
| 3 | |||||
| 4 | |||||
| ...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推进计划情况 | 其中:打造新动能 | ||
| 推进计划名称 | 投资总额(万元) | 投资额(万元) | 具体目标或标志性成果 | ||
| 1 | |||||
| 2 | |||||
| 3 | |||||
| 4 | |||||
| … | |||||
| 一、企业基本情况 | |||||
| 企业名称 | |||||
| 企业注册地 | 省 市(区) 县 | ||||
| 通讯地址 | 邮 编 | ||||
| 法定代表人 | 电 话 | 手 机 | |||
| 控股股东 | 实 际 控制 人 | 实际控制人 国 籍 | |||
| 联系人 | 电 话 | 手 机 | |||
| 传真 | |||||
| 注册时间 | 注册资本(万元)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企业规模属于 |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 ||||
| 所属行业1 | 2位数代码及名称: | ||||
| 具体细分领域 | 4位数代码及名称: | ||||
| 企业类型 | □国有 □合资 □民营 □外资 | ||||
| 二、经济效益和经营情况 | |||||
| 重要指标 | 2021年 | 2022年 | |||
| 全职员工数量 | 人 | 人 | |||
| 营业收入 | 万元 | 万元 | |||
|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 万元 | 万元 | |||
| 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 | % | % | |||
| 从事细分市场年限 | |||||
| 主持制修订国际、国家标准数量 | |||||
| 主持制修订行业标准数量 | |||||
| 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数量 | |||||
| 销售费用 | 万元 | 万元 | |||
| 管理费用 | 万元 | 万元 | |||
| 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可多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其他 (请说明) | |||||
| 产品获得发达国家或地区权威机构认证情况(可多选)□UL □CSA □ETL □GS□其他 (请说明) | |||||
| 主营业务成本 | 万元 | 万元 | |||
| 毛利率2 | % | % | % | ||
| 人均营业收入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
| 出口额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
| 研发费用总额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
|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 | % | % | % | ||
| 有效发明专利并实际应用数量 | 个 | ||||
| 营业收入增长率 | % | % | % | ||
| 净利润总额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
| 净利润增长率 | % | % | % | ||
| 三、主导产品和产业链配套情况 | |||||
| 主导产品名称 | |||||
| 所属产业链 | |||||
| 与行业龙头企业配套情况 | □否 □是 如是,请填写龙头企业1名称:配套产品:配套的重要性:龙头企业2名称:配套产品:配套的重要性:龙头企业3名称:配套产品:配套的重要性: | ||||
| 四、“三新”“一强”推进计划情况 | |||||
| 推进计划名称 | |||||
| 投资总额 | __________万元 | ||||
| 推进计划具体情况 | 请按“三新”“一强”推进计划(附3-1)填写,并作为本信息表附件一并装订提供。 | ||||
| 投资方向和绩效目标 | □打造新动能 | 投资额:__________万元,具体目标或标志性成果: | |||
| □攻坚新技术 | 投资额:__________万元,具体目标或标志性成果: | ||||
| □开发新产品 | 投资额:__________万元,具体目标或标志性成果: | ||||
| □增强配套能力 | 投资额:__________万元,具体目标或标志性成果: | ||||
| 企业总体情况简要介绍(2000字以内,请勿另附页) | 一、企业经营管理概况。从事细分领域及从业时间,企业在细分领域的地位,企业经营战略等。二、企业主导产品及技术情况。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参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情况;所属产业链供应链情况;知识产权积累和运用情况等。 | ||||
| 真实性声明 | 以上所填内容和提交资料均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无涉密信息,本企业愿为此承担有关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业公章): |
围绕《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天蓬数科财税团队提示:从内容看,政府公开信息转载本文转载自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原文发布于 2024年6月……实务处理应兼顾合规与效率,建议建立标准化的票据、账务与申报流程,降低差错率。如需结合本企业情况评估办理路径、材料清单或委托代办,欢迎联系天蓬数字科技企业服务团队,获取一对一专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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