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登记申请人:刘阿峰 王志军
利害关系人(撤销公司登记申请人):刘阿峰(身份证号:610321********1551)
公司登记事项:设立登记 变更登记
被许可人分别于2014年10月8日、2017年4月14日取得西安华政工贸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撤销公司登记申请人(以下简称举报人)刘阿峰向本局申请撤销该公司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本局依法受理了该申请,现已调查终结。查明事实如下:
经查:西安华政工贸有限公司分别于2014年10月8日、2017年4月14日取得由原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分局核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地址:西安市高新区丈八六路里花水社区54排3单元101室;法定代表人:刘阿峰。我局通过对举报人询问调查得知,举报人对该公司变更登记不知情,对变更登记资料中的签字不予认可。我局向该公司以及彭海霞、王志军、肖妮等该公司其他利害关系人邮寄了询问通知书,均未配合调查;工作人员对登记地址进行现场核查,该地址无此公司。我局已将刘阿峰举报事项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内相关利害关系人未提出异议。
综上,该公司在向我局提交的注册登记资料过程中,构成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我局决定:撤销2014年10月8日、2017年4月14日核准的西安华政工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3110645973)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限期十日内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2026年6月25日
本文为主管部门发布的资质相关公告。针对《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撤销行政登记决定书西市监高新撤决字[2026] 第064号》,天蓬数科提示:从内容看,政府公开信息转载本文转载自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文发布于 2026年6月25……该类资质对人员、场地、业绩等通常有明确要求,宜先评估达标情况再启动申报,以提升通过率、降低退件风险。如需结合本企业情况评估办理路径、材料清单或委托代办,欢迎联系天蓬数字科技企业服务团队,获取一对一专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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