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登记申请人:王怡
当事人:西安鸿盛昌运贸易有限公司
申请撤销登记事项:撤销西安鸿盛昌运贸易有限公司王怡股东、监事信息。
2026年4月28日,本局接到王怡提交的《撤销登记申请书》,称其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登记为当事人股东、监事,要求撤销当事人的冒名登记事项。
经调查,当事人于2018年10月18日取得西安鸿盛昌运贸易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9MA6W4QRCXN,登记住所:西安国际港务区港务大道99号1号楼C座20层2003室,法定代表人:冯永刚。申请人称其身份证曾经丢失过,并表示对当事人的设立登记不知情,对设立登记资料中其个人的签字不予认可,系被他人冒用身份信息办理的设立登记。因当事人于2026年4月22日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无法询问相关利害关系人,我局已将王怡举报事项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没有相关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
综上,当事人在设立登记的过程中存在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四十条的规定,本局决定:
撤销2018年10月18日我局核准的西安鸿盛昌运贸易有限公司王怡股东、监事信息。
如对本决定持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通知后六十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通知后六个月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浐灞国际港分局
2026年7月24日
本文为主管部门发布的资质相关公告。针对《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浐灞国际港分局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西市监港撤决字〔2026〕第14号》,天蓬数科提示:从内容看,政府公开信息转载本文转载自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文发布于 2026年7月24……政策窗口期有限,企业宜尽早梳理材料清单与流程节点,必要时委托专业机构代办,以控制时间与人力的不确定性。如需结合本企业情况评估办理路径、材料清单或委托代办,欢迎联系天蓬数字科技企业服务团队,获取一对一专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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