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登记申请人:卢英
利害关系人(撤销公司登记申请人):卢英(身份证号:610423********2043)
公司登记事项:设立登记
被许可人分别于2010年12月15日取得西安市高新区英辉汽车用品经营部的设立登记。撤销公司登记申请人(以下简称举报人)卢英向本局申请撤销该公司的设立登记。本局依法受理了该申请,现已调查终结。查明事实如下:
经查:西安市高新区英辉汽车用品经营部分别于2010年12月15日取得由原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分局核准的设立登记;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六路43号绿港花园1号楼103室路;经营者:卢英。举报人卢英本人称曾丢失过身份证。我局通过对举报人询问调查得知,举报人对该公司设立登记不知情,对设立登记资料中的签字不予认可。我局向该公司以及陈天春等其他利害关系人邮寄了询问通知书,均未配合调查;我局对登记地址进行现场核查,该地址无此公司。我局已将卢英举报事项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内相关利害关系人未提出异议。
综上,该公司在向我局提交的注册登记资料过程中,构成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我局决定:撤销2010年12月15日核准的西安市高新区英辉汽车用品经营部的设立登记,限期十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2026年8月11日
本文为主管部门发布的资质相关公告。针对《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撤销行政登记决定书西市监高新撤决字[2026] 第075号》,天蓬数科提示:从内容看,政府公开信息转载本文转载自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文发布于 2026年8月11……建议企业对照公告逐项核对本企业业务匹配度,提前准备申报材料,预留 1–2 个月办理周期,避免要件缺失影响审批进度。如需结合本企业情况评估办理路径、材料清单或委托代办,欢迎联系天蓬数字科技企业服务团队,获取一对一专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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