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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原文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司登记申请人:西安艾科曼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高新区分公司

利害关系人(撤销公司登记申请人):张尧(身份证号:620103********3011)

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登记

被许可人于2026年2月14日取得西安艾科曼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高新区分公司变更登记。撤销公司登记申请人(以下简称举报人)张尧向本局申请撤销该分公司变更登记。本局依法受理了该申请,现已调查终结。查明事实如下:

经查:西安艾科曼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高新区分公司于2026年2月14日取得由我局核准变更登记;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18号西格玛大厦1幢4楼412-A267室;负责人:潘长军。我局通过对举报人询问调查得知,举报人对该公司变更登记不知情,对变更登记资料中的签字不予认可。我局向该公司以及潘长军、屈瑶、范哲等该公司其他利害关系人邮寄了询问通知书,均未配合调查;工作人员对登记地址进行现场核查,该地址无此公司。我局已将张尧举报事项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内相关利害关系人未提出异议。

综上,该公司在向我局提交的注册登记资料过程中,构成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我局决定:撤销2026年2月14日核准的西安艾科曼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高新区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3MA7CN0M819)的变更登记,限期十日内缴回营业执照,逾期作废。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2026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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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主管部门发布的资质相关公告。针对《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撤销行政登记决定书西市监高新撤决字[2026] 第078号》,天蓬数科提示:从内容看,政府公开信息转载本文转载自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文发布于 2026年8月13……建议企业对照公告逐项核对本企业业务匹配度,提前准备申报材料,预留 1–2 个月办理周期,避免要件缺失影响审批进度。如需结合本企业情况评估办理路径、材料清单或委托代办,欢迎联系天蓬数字科技企业服务团队,获取一对一专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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