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登记申请人:吴建平
利害关系人(撤销公司登记申请人):张兵军(身份证号:420111********4154)
公司登记事项:设立登记
被许可人于2021年5月14日取得陕西帕斯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撤销公司登记申请人(以下简称举报人)张兵军向本局申请撤销该公司设立登记。本局依法受理了该申请,现已调查终结。查明事实如下:
经查:陕西帕斯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取得由我局核准设立登记;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北路以西89号龙城铭园国际社区19号楼1单元12层1201号;法定代表人:吴建平。举报人称其身份证曾经丢失过。我局通过对举报人张兵军本人询问调查得知,举报人对该公司设立登记不知情,对设立登记资料中的签字不予认可,也未委托任何人办理过该公司设立登记。通过向该公司以及吴建平、李稳等该公司其他利害关系人邮寄了询问通知书,均未配合调查。经调查,该公司注册登记时张兵军实名认证操作系他人伪造,有陕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西安全程网办个人线上实名认证异常情况说明》为证。我局对登记地址进行现场核查,该地址无此公司。我局已将张兵军举报事项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内相关利害关系人未提出异议。
综上,该公司在向我局提交的注册登记资料过程中,构成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我局决定:撤销2021年5月14日核准的陕西帕斯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MAB0W40618)设立登记中张兵军的监事身份。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2026年8月13日
本文为主管部门发布的资质相关公告。针对《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撤销行政登记决定书西市监高新撤决字[2026] 第081号》,天蓬数科提示:从内容看,政府公开信息转载本文转载自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文发布于 2026年8月13……建议企业对照公告逐项核对本企业业务匹配度,提前准备申报材料,预留 1–2 个月办理周期,避免要件缺失影响审批进度。如需结合本企业情况评估办理路径、材料清单或委托代办,欢迎联系天蓬数字科技企业服务团队,获取一对一专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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